学院公告
关于开展区本级 2024 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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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
〔2022〕84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的通知》(桂职鉴函[2024]19号)文件精神,我院作为 2024 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试点机构,现面向广西区内事业单位开展工勤人员定级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级考核人员范围
广西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勤人员。
二、定级考核职业(工种)及考核方式
职业名称 |
职业编码 |
等级 |
理论知识 |
技能操作 |
综合评定 |
汽车维修工 |
4-12-01-01 |
5、4、3、2、1 |
知识型(机考) |
现场操作型 |
技术论文 答辩 |
电梯安装维修工 |
6-29-03-03 |
5、4、3 |
知识型(机考) |
现场操作型 |
/ |
工程测量员 |
4-08-03-04 |
5、4、3、2 |
知识型(机考) |
现场操作型 |
技术论文 答辩 |
汽车驾驶员 |
6-24-01-01 |
5、4、3、2 |
知识型(机考) |
现场操作型 |
业绩评估 |
公路养护工 |
6-29-02-04 |
5、4、3 |
知识型(机考) |
现场操作型 |
/ |
渠道维护工 |
4-09-04-00 |
5、4、3 |
知识型(机考) |
现场操作型 |
/ |
仓储管理员 |
4-02-06-01 |
5、4、3 |
知识型(机考) |
现场操作型或 知识型(纸笔) |
/ |
三、定级考核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4日止
(二)报名信息公示时间:9月 18 日-9月 24 日
(三)缴费时间:9月 25 日- 9 月 30 日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10月 16 日- 10月 18 日
(五)考核时间:10月 20 日(时间如有调整,则另行通知)
四、定级考核标准及方式
(一)定级考核标准依据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 准或评价规范实施,定级考核试题从自治区职业技能考核题库(卷 库)随机组卷。
(二)理论知识科目考试统一采用机考方式进行,操作技能 科目、综合评审科目考核原则上在理论知识科目考试当天进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报考要求按相应职业(工种)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的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1)执行。
五、定级考核报考程序
(一)报考材料
1. 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编工勤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自 愿参加定级考核,如实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 记表》一式三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详见附件 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向相应试点机构申报。
2. 报考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的,应按所申报职业(工种)综合评审要求提交技术论文(技术论文要求详见附件 3) 或业绩评估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 4),以上材料要求提交一式三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二)报名审核。
1. 我院在考生递交申报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考生完成资格审核并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如对资料真实性存疑,函询考 生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纪检部门核实。
2. 报名审核结束后, 我院通过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官网
(http://www.gxjt.cn)对所有报考考生情况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对于核实确有虚假申报的, 取消报考资格。
(三)收费标准。
定级考核收费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
〔2020〕14 号)执行。
(四)票据及准考证领取
1. 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并领取票据。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五)报名联系方式
1、定级考核报名咨询电话:0771-3302653、3301863
2. 报名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
3. 定级考核报名咨询 QQ 群号:540326719
4. 报名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 9 号广西交通技师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培训与鉴定中心办公室1。
(六)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 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已缴费用不予退回;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予 结果登记及备案;已经进行结果登记及备案的,取消备案,并将 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场纪律及各项考试要求,如有 违反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该科目成绩、取消全部科目成绩、 禁止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及通报等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将移交 相关部门处理。
5.《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作为机关事业 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聘用)和兑现工资的证书依据,报 考人员务必要妥善保管,遗失不再补发。
六、考核结果公示及公布
(一)在全部考试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过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gxjt.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 少于 5 个工作日。
(二)考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 到我院成人继续教育培训与鉴定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复核事项为是否存在漏评、错评以及分数统计错误等程序性事项,考评人员主观判定成绩不予复核,客观题仅在考生参加考试且无成绩时复核,其他情况不给予复核)。成人继续教育培训与鉴定中心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后,在 7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做好成绩复核工作, 并将成绩复核结果通知考生。
(三)成绩公布后,部分科目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成绩公
布之日起一年内报名参加一次相关科目补考。如未申请补考或补 考未通过的,则需重新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四)在成绩公示期满后,对定级考核成绩审核无异议后, 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文公布考核结果。本 次考核合格者无证书,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盖章备案的《机 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 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聘用)和兑现工资的证书依据。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的结果登记及备案,考生、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留存一份。
附件:1.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的申报条件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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