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专业教学系、部,各班级班主任:
为规范我院学生夜间学业安排,学工处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专业教师辅导学生知识技能学习并配合学院全员值班工作,经部门协调,领导审批后,现公布本学期学生夜间教育安排表如附件所示,要求如下:
1、本安排从本周(第七周)开始实行,请各班级班主任按照班级班会时间、地点安排及班级实际情况需要举行班会;《弟子规》讲师团成员及各专业教学系、部教师按时到教室带班辅导。
由于夜间教育同时安排《弟子规》教育及晚自习辅导,学院教室资源有限,故目前只能满足2012级新生及11级部分(需考等级工证)班级,10级与11级其他班级本学期没有夜间教学任务。
如因各种原因各专业教学系、部辅导教师无法到岗带班的,需提前跟所属系部请假并向教务与科研处报备,应找其他教师顶班以不空堂为原则;对此项工作的考勤,本学期参与全员值班工作的当值中层领导及教研处教学督导会不定期进行抽查,希望值班教师不要迟到或无故空堂。
2、各班级学生要自觉遵守夜间教育时间,按时到教室晚自习;夜间教育管理工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
3、各班级晚自习下课后,负责整洁教室和关好门窗;带班(授课)教师负责晚自习前开门工作。
4、夜间教育具体日期及时间:
日期:第7周至第19周 (2012年10月08日至2013年元月04日)
时间:晚自习预备:19:20 晚自习:19:30——21:00
学生工作处 教务与科研处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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