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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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交通技师学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表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批复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广西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交通技师学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以下简称本学院或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管理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为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本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活动,具有公路工程综合乙等试验检测资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第二部分:广西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表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批复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详见附件:广西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广西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5,314.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308.0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41.73万元,增长4.3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18.6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11,758.95万元减少440.33万元,下降3.74%,主要原因是“邕武校区二区大板楼学生宿舍危房改造项目”因受工程报建、审批等因素的影响,尚未开展公开招标工作,无法达到支付条件,在年度预算调整时申请预算调减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3,184.6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778.28万元增加2,406.33万元,增长309.18%,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编外人员经费”项目部分资金,由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安排改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教学培训及考试经费”项目部分资金,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其他收入804.8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9.59万元,增长6.56%,主要原因:一是收到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中心拨付“2022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50.00万元,二是结合学院实际,减少“机构运行管理经费”资金安排,二者结合其他收入资金仍有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支付上年度应付款项,以及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73.8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8.年初结转和结余6.00万元,为上年末结转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5,314.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866.9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4,666.31万元增加647.73万元,增长4.4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14,016.68万元:主要用于学院教育事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13,802.34万元增加214.34万元,增长1.5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647.68减少35.90万元,下降5.54%,主要原因是“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目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90.9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82.60万元增加8.38万元,增长10.15%,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147.5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133.69万元增加13.85万元,增长10.36%,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5.结余分配286.3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6.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160.75万元,为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4.75万元,增长2,579.16%。主要原因:一是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中心拨付“2022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50.00万元,该项目因故延至下年度实施;二是“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等项目结转4.75万元,因当年受资助对象(学生)数量减少未实现完全支付。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13.8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45.07万元,下降3.78%。其中:基本支出4,038.70万元,项目支出7,275.17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165.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31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0%。
(一)中等职业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766.00万元,支出决算为75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2%。主要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职业教育技师提升等。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项目资金政采结余。
(二)技校教育年初预算为10,963.98万元,支出决算为9,80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5%。主要用于学院教育事务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邕武校区二区大板楼学生宿舍危房改造项目”因受工程报建、审批等因素的影响,尚未开展公开招标工作,无法达到支付条件,在年度预算调整时申请预算调减。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72万元,支出决算为19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
(四)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83万元,主要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资金。
(五)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8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一次性抚恤金。
(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90.98万元,支出决算为9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及离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47.54万元,支出决算为14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38.7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06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2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9%。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0%。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5.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3.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39.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88.2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4.0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34.2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23.68%;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2.0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6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3年不涉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自评。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项目39个,项目支出总额10,456.2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9个,本级项目支出10,456.2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等级项目36个,涉及资金9,950.9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2.3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5.17%;二等等级项目3个,涉及资金505.2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6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4.83%;三等等级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四等等级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执行率偏低。第一,“机构运行管理经费”项目,因学院当年无紧急事项发生,未产生因紧急事件导致的费用开支,导致该项目未全额支付;第二,由于2023年招生人数较预期减少,住宿费、实验实习原材料费减少,收入相应减少,同时教师需求量降低,导致“编外人员经费”项目未全额支付,项目执行率偏低。二是部分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值高于指标值比例较大。第一,“信息网络购建及维护”项目,年初设定数量指标为10套,软件实际采购数量为20套;第二,“2022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质量指标年初设定年培训人数高于300人,实际完成值为1059人;第三,“物业管理费”项目,年初设定数量指标中会议服务场次为500次,实际完成值为622场。三是部分项目时效指标完成时间滞后。“教学设备购置”项目,个别系部的个别设备采购工作滞后,导致时效指标未能按时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准确测算,相应调减“机构运行管理经费”“编外人员经费”年初部门预算金额,避免执行进度偏低的情况。二是在设置项目绩效指标时,结合历年数据及学院现状,对指标值进行反复审核,避免出现完成值与指标值偏差过大的情况。三是加快推进项目采购。规范和促进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及时完成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按时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并组织项目采购,对年中追加的政府采购项目,应严格按照规定推进各项工作,以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本年度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自评1个,为“教学设备购置”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教学设备购置”项目自评得分为98.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6.06万元,执行数为670.65万元,预算执行率99.2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设备购置,配备与办学条件相适应的教学设备,提升教学条件的绩效目标。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其中:数量指标同时满足汽车工程系、交通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商务服务系、民用航空系、基础学科部需求;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100%;时效指标验收完成时间,除个别设备采购稍晚,其余设备均在12月25日前完成验收;成本指标年度预算资金实际完成值670.65万元,低于年度预算资金;二是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设备利用率100%,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值;三是服务对象满意度,经调查,学生满意度达96%,完成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值。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设备采购滞后,导致设备验收时间稍有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规划设备采购工作,及时完成采购任务,避免绩效目标产生偏差。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3年不涉及部门绩效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本部门2023年不涉及财政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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