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关于开展南宁市 2024 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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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机关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84 号)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作为 2024 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试点机构,现面向南宁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勤人员定级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级考核人员范围
南宁市直属、各县(市、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符合申报
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勤人员。
二、定级考核职业(工种)及考核方式
职业名称 |
职业编码 |
等级 |
理论知识 |
技能操作 |
综合评定 |
汽车维修工 |
4-12-01-01 |
5、4、3、2、1 |
知识型(机考) |
现场操作型 |
技术论文 答辩 |
工程测量员 |
4-08-03-04 |
5、4、3、2 |
知识型(机考) |
现场操作型 |
技术论文 答辩 |
汽车驾驶员 |
6-24-01-01 |
5、4、3、2 |
知识型(机考) |
现场操作型 |
业绩评估 |
公路养护工 |
6-29-02-04 |
5、4、3 |
知识型(机考) |
现场操作型 |
/ |
仓储管理员 |
4-02-06-01 |
5、4、3 |
知识型(机考) |
现场操作型或 知识型(纸笔) |
/ |
计算机操作员 |
3-01-02-05 |
5、4、3 |
知识型(机考) |
现场操作型 |
/ |
三、定级考核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8月 31日止
(二)报名信息公示时间:9月 2 日-9月 6 日
(三)缴费时间:9月 9 日- 9 月 13 日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9月 18 日- 9月 20 日
(五)定级考核时间:9月 22 日(时间如有调整,则另行通知)
四、定级考核标准及方式
(一)定级考核标准依据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实施,定级考核试题从自治区职业技能考核题库(卷库)随机组卷。
(二)理论知识科目考试统一采用机考方式进行,操作技能 科目、综合评审科目考核原则上在理论知识科目考试当天进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报考要求按相应职业(工种)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的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1)执行。
五、定级考核报考程序
(一)报考材料
1. 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编工勤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自 愿参加定级考核,如实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详见附件 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向相应试点机构申报。
2. 报考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的,应按所申报职业(工种)综合评审要求提交技术论文(技术论文要求详见附件 3) 或业绩评估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 4),以上材料要求提交一式三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二)报名审核。
1.我院在考生递交申报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考生完成资格审核并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如对资料真实性存疑,函询考 生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纪检部门核实。
2.报名审核结束后, 我院通过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官网
(http://www.gxjt.cn)对所有报考考生情况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对于核实确有虚假申报的, 取消报考资格。
(三)收费标准。
定级考核收费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14 号)执行。
(四)票据及准考证领取
1.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并领取票据。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五)报名联系方式
1、定级考核报名咨询电话:0771-3302653、3301863
2. 报名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
3. 定级考核报名咨询 QQ 群号:808282722
4. 报名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 9 号广西交通技师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培训与鉴定中心
(六)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 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回;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予 结果登记及备案;已经进行结果登记及备案的,取消备案,并将 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场纪律及各项考试要求,如有 违反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该科目成绩、取消全部科目成绩、 禁止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及通报等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将移交 相关部门处理。
5.《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作为机关事业 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聘用)和兑现工资的证书依据,报 考人员务必要妥善保管,遗失不再补发。
六、考核结果公示及公布
(一)在全部考试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过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gxjt.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 少于 5 个工作日。
(二)考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 到我院成人继续教育培训与鉴定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复核事项为是否存在漏评、错评以及分数统计错误等程序性事项,考评人员主观判定成绩不予复核,客观题仅在考生参加考试且无成绩时复核,其他情况不给予复核)。成人继续教育培训与鉴定中心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后,在 7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做好成绩复核工作, 并将成绩复核结果通知考生。
(三)成绩公布后,部分科目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成绩公
布之日起一年内报名参加一次相关科目补考。如未申请补考或补 考未通过的,则需重新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四)在成绩公示期满后,对定级考核成绩审核无异议后, 由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发文公布考核结果。本 次考核合格者无证书,经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盖章备案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 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聘用)和兑现工资的证书依据。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的结果登 记及备案,考生、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和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留存一份。
附件:1.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的申报条件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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